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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甘泉县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

来源: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10-31 15:36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美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

《甘泉县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0月31日

甘泉县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我县秋冬季大气污染物主要以PM10和PM2.5为主,且具有污染形成频繁、持续时间较长、污染程度较重的特点,对秋冬季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有较大影响。为切实做好2022-2023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顺利完成市上下达的秋冬季控制目标压力较大。按照《延安市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延政办函〔2022〕13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去年秋冬季空气质量状况回顾及存在问题

2021年秋冬季,甘泉县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1,同比改善7.8%,优良天数为167天,同比增加6天,PM2.5浓度为30微克/立方米,同比改善8.3%,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1天,同比减少4天,秋冬季空气质量状况有所改善。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采暖期燃煤量骤增,燃杂染非现象时有发生;二是机动车保有量增速较快,汽车怠速状态,污染物排放量大;三是扬尘治理措施不足。

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紧盯PM10、PM2.5、扬尘、燃杂燃非、烟煤、机动车尾气等重点指标和关键环节,着力解决秋冬季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确保2022年我县城区空气质量六项指标达标,进一步提升全县空气质量,顺利完成市上下达的年度考核指标和秋冬季控制目标,

(二)实施范围、时间。实施范围为甘泉县主城区,实施时间为2022年10月至2023年3月。

三、重点工作

(一)加快散煤治理进度。一是严格执行《陕西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61/1226-2018)》,巩固燃煤锅炉拆改成效、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成果,实施“冬病夏治”,确保采暖期稳定达标排放。二是严格管控煤种质量。严格监管指定煤种的供应源头、销售区域、禁用范围,开展专项督查检查,严厉查处违法销售和使用非指定煤行为。三是推进清洁能源改造。进一步推进散煤治理进度,特别是要做好大气污染治理区内山体沟道居民清洁取暖工作,足量配备生物质炉具及生物质燃料,完成我县冬季清洁取暖项目既定目标。

(二)强化扬尘综合管控。一是高质量管控工地扬尘。强化日常监管,严格落实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措施,全面安装扬尘在线监测设备并联网,规范渣土车全过程运输管理,严禁出现尾气超标排放、不密闭运输、带泥上路、随意抛撒等现象,停工期实现物料和裸地全覆盖。加大现场执法检查力度,实行动态清单化管理,确保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到位。二是高标准管控道路扬尘。全面排查、梳理道路扬尘污染清单,严格按照“五位一体”标准化作业模式,推进吸尘式机械化湿法清扫作业,加强城市主干道、重要路段冲洗保洁力度,从源头上防治道路扬尘污染。三是高要求管控堆场扬尘。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职责,除做好辖区内工地和道路扬尘管控外,增加巡查检查频次和范围,无死角苫盖各类堆场,及时清理临时性堆场,最大程度减少扬尘污染。

(三)加强尾气综合治理。一是深入缓解机动车怠速排放污染。进一步修订完善禁限行方案,对高排放、黄标车、农用三轮车、“冒黑烟”车辆进行严格管制。加强重点路段交通秩序整治,强化交通疏导分流,特别对早晚高峰时段道路拥堵进行有效疏导,最大限度减少机动车尾气怠速排放污染。二是加强机动车尾气超标排放车辆监管。加大汽车检验机构仪器设备抽测力度,严格监管机动车环检过程,加强机动车路检路查,严禁超标排放车辆上路行驶、冒黑烟车辆进入主城区。三是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管理,深入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超标排放排查整治,督促各相关单位、场所规范使用非道路移动机械,严禁不符合第三阶段和再用机械排放标准三类限制的机械在禁用区使用,坚决杜绝工程机械冒黑烟现象,对超标排放工程机械使用者,按照有关规定从严查处。

(四)严格然放综合管控。一是杜绝燃杂燃非现象。积极动员乡镇、街办力量,严格管控燃杂燃非行为,对山体沟道和背街小巷居民燃烧塑料、橡胶、泡沫、三合板、垃圾等现象进行常态化严格管理。二是严禁烟花爆竹燃放。按照全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加大禁放政策宣传和巡查检查力度,从严查处全县范围内烟花爆竹售卖燃放行为。三是防止露天焚烧污染。加大农作物秸秆、落叶及垃圾露天焚烧等管控力度,按照“定区域、定时段、定人员、定职责”管控原则,组织开展执法检查,确保露天焚烧行为及时发现、及时处理。进一步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提高综合利用率。

(五)深化工业污染防治。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检查,督促各涉气企业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加快技术改造升级。加大对石油、石化、工业炉窑等重点涉气企业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无组织排放行为。

(六)妥善应对不利气候。进一步修订完善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纳入城市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清单化管理,严格落实污染天气应急分级减排管控措施。积极响应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工作专班指令,落实应急管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污染程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成立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工作专班,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生态环境局甘泉分局,办公室主任由刘芳芳同志担任。为便于工作开展,专班下设监测预报组、执法监测组、督查督办组、追责问责组。统一协调调度秋冬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各单位要结合本方案制定的工作措施,明确工作重点,不折不扣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任务。

(二)加强执法监管。生态环境、公安、市场监管、城管、农业农村、住建、交通、商务局等执法部门要按照职责,切实发挥好部门监管职能,严格大气污染案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分别于2022年12月底和2023年3月底前以书面形式上报县铁腕治气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张红红,电话:4229033,邮箱:748814018@qq.com)

(三)加强宣传引导。各相关部门要灵活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力度,强化政策宣传,及时报道先进事例和典型,公开曝光一批影响全县空气质量改善的典型问题,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治理、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

附件1:2022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工作专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