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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的决定

来源: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10-29 16:24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美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近年来,全县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甘泉建设,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涌现出了汉云等一批先进个人。

2024年5月18日,甘泉县石门镇陕西轩辰荟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草料场发生自燃,在该公司考察学习的甘肃籍人员汉云积极参与火情扑救,导致全身大面积烧伤,作为一名普通公民,陕西轩辰荟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火情后,汉云不顾个人安危,在第一时间冲进火灾现场扑救,汉云事迹突出,弘扬了社会正能量,得到了群众称赞好评。

为了激励先进,树立典型,在全县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传承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根据《陕西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有关规定,经研究,县政府决定授予汉云“甘泉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5000元。希望汉云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为深化“平安甘泉、法治甘泉、文明甘泉”建设发挥榜样作用。

县政府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向受表彰的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学习,学习他无私奉献的大爱情怀、临危不惧的担当精神、舍生忘死的英雄气概。各乡镇、街道办、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见义勇为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积极推进见义勇为事业,不断壮大见义勇为英雄群体,关心爱护见义勇为人员,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努力营造向好、向善、向上的社会风气,为实现全县的追赶超越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甘泉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