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预案》的必要性
城镇燃气是市政公用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是工业生产的主要能源之一。它具有易燃、易爆的特性,若管理不善则易引发事故,对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财产和环境构成极大威胁。应急预案可以加强事故的处理能力,同时《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第35条规定:“县级以上燃气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当明确应急机构的组成、职责、应急行动方案等内容,并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甘泉县城市管理执法局作为全县城镇燃气的行政主管部门,在有关部门的支持下,牵头起草并报批了《预案》。《甘泉县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的出台就是为了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突然发生有可能造成或已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重大社会影响、危及公共安全的燃气事故,保障全县公众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轻损失,维护社会稳定,支持和保障全县经济发展。
二、《预案》的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暂行办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城镇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燃气管理条例》《陕西省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延安市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三、《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内的城镇燃气运营及使用过程中发生的燃气泄漏、爆炸、火灾等安全事故。
四、《预案》的主要内容
《甘泉县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试行)》共分为总则、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预防预警机制、应急响应与处置、保障机制、监督管理、附则等7项内容。《预案》对事件分级和风险评估作了详细说明,根据甘泉县实际,成立了甘泉县城镇燃气应急指挥部,对各成员单位和工作组职责进行了明确,同时,制定甘泉县城镇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通讯录、预警信息发布单和事故信息报送单,以便燃气企业和指挥部各有关单位能够快速响应。
五、《预案》的主要特点
(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做好应对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的各项准备工作,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增强人民群众应对城镇燃气安全事故的意识。
(二)统一领导,分工协作。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实行行政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各燃气经营企业为主的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应急体制,明确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对城镇燃气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职责,依法确定应急工作程序,有效地处置突发事故和紧急情况。
(三)分级管理,落实责任。建立以县、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分级负责的城市燃气安全保障与应急体系,根据突发事件的影响人口、危害程度进行分级,确定不同级别的情况报告、应急响应、预案启动,落实城镇燃气突发事故应急责任机制。县城管局负责全县城镇燃气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各燃气经营企业负责制定本单位燃气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组织专业抢险队伍,配备完善的抢险装备。
(四)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形成合力,提高应急反应速度和处置能力,对城镇燃气突发事件作出快速、有序、高效的联动反应。
(五)规范管理,依靠科技。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加强应急管理,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使应对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的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建立完善行业安全监控体系。采用先进的监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专业队伍的作用,提高应对城镇燃气突发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