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保缴费标准和待遇期限是什么?
保障自己的参保权益。凡具有甘泉县户籍的城乡居民和获得居住证的异地居民都可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2023年度筹资标准为960元,个人缴费350元,政府给每个人配套补助610元。缴费日期截至12月20日,待遇享受期从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生儿出生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出生当年超过90天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一到四级残疾人及其家庭中的学生和婴幼儿给予全额参保资助;易返贫致贫户(三类监测对象)、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参保减免一半每人只需缴费175元。参保资助人员以9月1日前各部门认定名单为准,9月1日以后认定的可享受下一年度参保资助待遇。
二、参保缴费渠道有哪些?
在12月20日前城乡居民参保人员可以通过陕西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支付宝和云闪付等APP、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储银行、陕西信合等银行的柜面、ATM、网银、手机银行、E终端、多功能自动柜员机完成缴费。以上缴费渠道无法缴费的,需携带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到县医保经办大厅(县财税大楼1楼,电话4518803)办理参保登记,也可登录“陕西医保APP”进行参保登记申报,参保登记成功后即可通过以上缴费渠道缴费。
三、为什么缴费要逐年提高?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新医药新技术的广泛运用,新药、特药不断纳入医保报销目录内,重特大疾病纳入医保保障力度加大,三级医院报销比例的提高,乙类药品自付费用的降低,住院封顶线的提高,多元化的门诊保障制度将越来越多的门诊慢特病纳入专项保障范围,以及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导致老年慢性病患者人数不断增多、疾病普变化,人民群众对医疗保障有了更多的需要,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医疗费用持续增长、居民医疗需求逐步释放和待遇水平稳步提高的大背景下,财政补助力度的加大和个人缴费标准的合理调增,可有效支撑制度功能长期稳定发挥,确保了参保群众医保待遇水平的巩固和提高,从而切实减轻参保患者的就医负担。
四、交了费没病就吃亏了?
对这个问题,许多居民都有类似的疑问和困惑,现说明和澄清如下。一是从个人长远计,缴费不吃亏。一些人错误地认为自己身体好,不会得病,缴费是一件纯粹吃亏的事情拒绝缴费。但是,人吃五谷杂粮,不可能不得病,只不过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得一场什么样的病而已。一旦得了病,那么所有医疗费用就都将全部由自己承担。如果不幸得的还是一场大病,高额的医疗费用对于一个普通家庭来说,无疑是一笔沉重的经济负担,有时甚至是灾难性的。在新冠等重大疫情中,只要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均可享受医疗保障待遇,不会让您在疫情面前单薄无力。二是从算账角度计,缴费不吃亏。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不会因人而异,不受健康情况限制,不等同于其他商业保险。城乡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只是小头,大头都是国家财政在承担,财政补助额一直保持在个人缴费的1.5倍以上,即使单纯算账个人也不吃亏,没有其它任何保险会额外给你补助。三是从普惠大家计,缴费不吃亏。一个人现在不得病,不代表以后不得病,在我们没得病的时候,用我们的钱去资助需要帮助的病人,如果有一天我们生了病,也同样有无数人在默默地帮助我们。参保不仅为自己健康保了险,还可以帮助到其他生病的人,是一件利人利己、积德行善的好事!“我为人人、人人为我”,这正是医疗保险相互协作、互助共济的本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