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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甘泉县洛河干流防洪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美水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甘泉县洛河干流防洪预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按照各自分工认真遵照执行。

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8日

甘泉县洛河干流防洪预案

1 总 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和指导全县防御因暴雨、库坝溃塌而引发的洛河洪水灾害,有序组织群众避险撤离,及时有效开展抢险救灾,并积极开展灾后重建等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陕西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陕西省实施国家防洪法办法》、《陕西省实施国家防汛条例细则》、《陕西省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等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1.3编制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避、抢、救相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具有可操作性;坚持落实行政首长防汛责任制、分级管理责任制、部门责任制和岗位责任制;坚持工程措施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坚持协调统一,团结抗洪。

2 基本概况

2.1区域概况

甘泉县位于延安市西南洛河流域,地处东径108°45′34″—109°33′46″,北纬36°6′57″—36°37′33″之间,土地总面积2300平方公里。全县共有3镇2乡1个街道办事处,62个行政村,294个村民小组,35070户89113人,人口密度39人/平方公里。2019年全县生产总值29.08亿元,人均生产值约3.66万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万元。

2.2防洪区和灾害危险区的社会经济状况

甘泉境内洛河流长95公里,流经全县3镇1乡1个街道办事处40个行政村,受洪水威胁的洛河川是全县工农业生产和国民经济发展要素最为活跃的人口密集区,67%的人口,80%的资产、科技、基础设施、优势资源聚集在这里,是区域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的链条带,也是洪水灾害频发高发带,是全县的防洪警戒区和危险区。

2.3堤防工程基本情况

2.3.1洛河防洪工程:近年来,县境内洛河两岸建成防洪堤防9.83公里,其中左岸5.99公里,右岸3.84公里,基本达到应建全建,大大提高了县城防御洪水的能力,二十年一遇洪水基本能够顺利通过县城。

2.3.2其他工程措施:近年来,全县实施退耕还林33.75万亩,实现了25°以上坡耕地全部退耕还林,随着林草覆盖率的提高,大大降低了因暴雨产生的径流汇集形成的山洪灾害,另外县境内洛河各个支流修建的近百座淤地坝和3座小(一)型水库、1座小(二)型水库,也起到了一定的调蓄作用。

2.4洪水特征和防洪标准

2.4.1洪水特征

洛河干流95公里河段的洪水,总控制面积为10010平方公里,上游数百座库坝的溃坝洪水,极有可能对我县造成巨大灾害。从客观地理条件与风险因素分析,我县洛河发生大洪水(20<N<50)的危险性较大,发生特大洪水(50<N)和超限洪水的客观可能性较小。

2013年,我县遭受百年不遇的长期强降雨灾害,发生严重的泥石流、滑坡不计其数,居民窑洞因大量渗水损毁严重,全县洪涝灾害经济损失达9亿多元。今年,汛期防汛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全县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积极防御,牢固树立防灾避险保安全的防汛意识,最大限度降低洪涝灾害损失,确保度汛安全。

2.4.2防洪标准

100年一遇洪峰流量可能淹没范围:洪峰流量 9300 m3/s,受洪水威胁的铁路12.15公里,跨河大桥6座、沿岸桥梁7座、板涵23道;210国道16.11公里,桥梁12座、涵洞25座;甘志路62.7公里,沿岸桥梁32座、涵洞75座。可能淹没冲断铁路3处、210国道7处、甘志路18处、护岸5处、河堤9.4米、机关单位41个、市场4处、工商网点785个、居民1178户、淹没房屋8223间(孔)。全县淹没总面积30.64平方公里,农田17.8平方公里,大棚3782座,弓棚1287座。受灾总人口7253人,洪灾预计损失14.98亿元;

50年一遇的洪峰流量预计淹没范围:总面积25.72平方公里,受灾总人口1896人,洪灾预计损失7.51亿元;

30年一遇的洪峰流量预计淹没范围:总面积20.77平方公里,受灾总人口1478人,洪灾预计损失5.42亿元;

20年一遇的洪峰流量预计淹没范围:总面积17.24平方公里,受灾总人口958人,洪灾预计损失1.82亿元;

10年一遇洪峰流量预计淹没范围:主要在洛河槽岸,淹没部分农田,洪灾损失较小。

3 组织体系与职责

3.1县防汛应急指挥体系

县政府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县山洪灾害防治工作。有关部门单位设立相应防汛指挥机构,负责本部门单位防汛工作。各乡镇(街道办)、村组成立各自防汛组织机构,负责本辖区的山洪灾害防治工作。

3.2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人员及领导、成员单位职责

3.2.1指挥部组成人员

总指挥长:左新文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政 委:陈东阳 县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长: 高 晶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王 华 县政府副县长

孙国祥 县人武部部长

指 挥 长:薛 瑞 县委机关党委副书记

王 璐县金融办主任

王永刚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冀川 县水务局局长

成 员: 韩树雄 县经发局局长

高生平 县住建局局长

苗志敏 县财政局局长

张延平 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谢 磊 县教科体局局长

刘玉东 县民政局局长

刘生泉 县交通局局长

高延岗 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霍勇毅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薛振龙 县公安局副局长

高小评 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张湛武 县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刘晓莉 县气象局局长

董 峰 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 涛 县水务局副局长

贺志明 县防汛办主任

谢岩峰 美水街道办主任

冯志胜 劳山国有林管理局办公室主任

郭文武 县供电分公司经理

刘仲宝省水务集团甘泉分公司经理

兰小龙 县电信局局长

周延莉 陕西移动甘泉分公司经理

吴彦龙 陕西联通甘泉分公司经理

朱延军 下寺湾采油厂厂长

3.2.2指挥部领导、成员单位职责

3.2.2.1指挥部领导职责

总指挥长左新文同志对全县防汛抗洪抢险、撤离、救灾、查灾、报灾工作负总责,落实防汛机构、人员、经费、设备与抢险物料,是全县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政委陈东阳同志负责督促检查防汛抗洪抢险撤离预案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

副总指挥长高晶同志负责防汛抢险应急总协调工作。

副总指挥长王华同志负责防汛抗旱总协调工作。

副总指挥长孙国祥同志对全县的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工作负总责,是抗洪抢险与撤离一线工作的直接责任人。

指挥长薛瑞同志负责协助政委做好抢险应急人员的调遣管理及各项防汛工作的监督检查。

指挥长王璐同志负责协助总指挥长、副总指挥长落实各项防汛抗旱工作的各项措施。

指挥长王永刚同志负责防汛抢险应急、组织调度工作。

指挥长王冀川同志对全县防汛抗洪、抢险撤离技术工作负总责,是暴雨、山洪、特大洪水和超限洪水应对技术措施的直接责任人及落实防汛各项日常工作。

3.2.2.2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人武部:负责搞好抗洪抢险民兵突击队的组织及抗洪应急预案落实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迅速召集和抽调抢险应急兵员,真正做到预案科学合理、兵员运动有序、应急措施得当、后勤保障有力;并且能够与当地公安、武警互相配合共同参加抗洪抢险救灾工作,执行重大防汛抢险救灾任务。

县公安局:负责防汛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执行指挥部发布的戒严令及其它指令,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必要时实施交通管制,打击和查办盗窃防汛物料、破坏防洪工程和通讯设施及在河道设障乱采乱挖等各种违法行为与案件。

县政府办:负责协调各成员单位落实好各项防汛职责。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配合县委、县政府搞好防汛应急协调工作,监督、指导、协调设计防汛抗洪的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工矿企业等重要工程设施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落实洪涝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救济和安置,帮助灾区群众重建家园,统计核定洪涝灾情。

县经发局:负责防汛基础设施和水毁工程修复计划项目的立项审批工作,并保证防汛基础设施的投资逐年有所增加;负责本系统内所属企、事业单位的防汛抗洪抢险及落实县防汛抢险物料储备供应工作;同时要落实本系统所有单位防汛带值班制度及人员,并将值班名单上报备案,做好平时的检查、抽查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防汛基础设施及通讯设施建设、水毁工程修复、防汛抢险资金的筹集、协调、衔接和拨付,保证防汛工作急需,并负责防汛经费的预算与执行情况的监管。

县水务局:负责汛情监测预警预报,提供防汛抗洪抢险技术支持;负责督促清除河道行洪障碍和全县淤地坝、池塘的审批、建设、施工、安全技术检查工作;指导防汛抗洪抢险、库坝防洪工程的安全运行,组织水利工程的水毁修复建设,在洪灾期间保证县城的生活供水。

县住建局:负责城市规划区的内涝、排洪防治工作,包括内涝防治工程规划、排涝除险以及排涝工程的建设与管理,依法查处城市规划区内水路纠纷工作;严厉查处违法建设和影响防洪安全的工程,落实本系统所有单位防汛带值班制度及人员。

县城管局:负责落实城区排洪区清理疏通、抢险应急。

县民政局:负责落实洪涝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救济和安置,帮助灾区群众重建家园,统计核定洪涝灾情。

县交通局:负责交通道路畅通工作,优先安排运送防汛抢险救灾人员、防疫人员、物资和设备,及时修复水毁公路,保障道路畅通,落实本系统各单位防汛带值班制度及人员。

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全县乡村抗洪救灾和农业生产自救恢复工作,监督、检查本系统所有单位防汛带值班情况和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落实。

县教科体局:负责本系统的防汛安全工作,对全县中小学校舍进行安全度汛检查和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开展防汛安全知识宣传工作,保证师生安全度汛;落实本系统各单位及中小学校防汛带值班制度及人员。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全县的滑坡崩塌监测、防治与组织抢险救灾,并配合、协助住建局查处县城区及乡、村违章修建引起的滑塌、阻洪、水路纠纷案件,排除事故隐患,确保度汛安全;落实本系统各单位防汛带值班制度及人员。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组建和调遣全县各乡镇及县城区医疗救护抢险队伍,落实救护设备、器材及急救药物,控制和消杀灾后瘟疫及传染病源,落实各医疗机构防汛预案和带值班制度及人员。

县文化和旅游局:负责系统内防汛工作,督促各个旅游景区的防汛工作,结合景点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预案,报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审批,在汛期做好景区防汛工作的检查指导,在强降雨来临前及降雨过程,落实好景区的封闭管理、人员撤离等安全措施。

县供电分公司:负责保障防汛抗洪、排涝、抢险救灾和灾区恢复生产的电力供应,制订突发性灾害情况下供电保障应急预案。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天气预报,把汛期防汛气象服务作为主要任务,异常天气要实行加密测报,为防汛决策提供重要气象预报信息。

县防汛办:负责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日常工作,履行全县防汛抗旱工作牵头抓总和组织、协调、指导、监督等职能。

陕西省水务集团甘泉分公司:负责雨岔水库、岳屯水库的安全度汛管理工作,制定现实可行的(两个预案),储备必要的防汛物资,做好供水抢险应急工作。

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抗洪抢险期间的通讯保障工作,及时准确地传递有关抗洪抢险救灾指令、雨水情的有关信息和乡、村基层的防汛信息,落实重大灾情发生时的通讯应急保障预案。

下寺湾采油厂:负责组建、落实本公司以及在县城规划控制区的防汛机构、人员、经费、设备、应急抢险物料和撤离技术方案及应急措施,落实好本企业的防汛工作。

劳山国有林管理局:负责局属各分局、场、站、所、工区和劳山国家森林公园的防汛工作。

3.3各乡镇职责

各乡镇要落实各站所、村、组、工区的防汛机构、人员、经费、设备和必须的抢险物资和抢险队伍,确保安全度汛和各项防汛抗洪任务顺利完成。同时要组织人员对辖区河道、排洪渠、库坝等受暴雨、山洪威胁的淹没危险区进行一次扎实细致的检查,根据泄洪程度和病险隐患情况,制定出台汛期控制运用计划。要认真做好河道、排洪渠、水库、淤地坝和谷坊库容的复核工作、制定切实可行的度汛方案,务必于5月底报县防汛办。度汛计划批复后,要严格按照批复方案运行。凉台水库、府君店水库由库渠管理处主任边峰负责,岳屯水库、雨岔水库由陕西省水务集团甘泉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刘仲宝同志负责,严禁超限蓄水和带病运行。

乡(镇)级防汛指挥机构领导负责本乡(镇)山洪灾害防御工作。乡(镇)级主要领导任指挥,主管领导任副指挥,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防汛指挥机构下设信息监测、调度指挥、人员转移、后勤保障、应急抢险等工作机构,每个乡(镇)都要落实至少一个集中安置点。乡镇级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名单见表1。

表1 各乡镇、街道办防汛指挥部领导成员名单

乡 镇

指 挥

电 话

抢险队长

电 话

防汛值班电话

桥镇乡

李先锋

13772256298

刘海军

13571119264

4572241

下寺湾镇

党 强

13772882996

韩树峰

18809110907

4562017

石门乡

赵延峰

13909110997

陆 宁

13772297379

2638800

劳山乡

杨海军

15909189090

左海泉

13892110006

4582104

道 镇

李建宏

13509111661

张泽东

18700110017

4512011

街道办

陈典军

13909117519

杨 翠

15229118622

4220103

各行政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本村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负责人,负责落实本行政村内简易雨量和水位站监测、预警、人员转移和抢险等各项工作。在交通、通讯中断等紧急情况下,乡(镇)级、村级山洪灾害防御指挥机构应组织做好本区域的人员转移安置自救工作。

3.4工作组(队)职责

为了高效有序统筹组织好防汛抢险全盘工作,及时准确掌握雨水情信息以及山洪演变趋势,为指挥部决策提供科学准确的数据信息和有力的保障措施,全县组建5个工作组(队)。

(1)指挥调度决策组:根据相关汛情、指令信息,负责会商指挥决策方案。向各部门、各有关单位抗洪一线抢险队伍或指挥分部发布命令、通报汛情,并及时向省、市防汛指挥部报告本县的汛情、险情和抢险救急情况。发布命令责任人顺序:总指挥长左新文、政委陈东阳、副总指挥长高晶、指挥长薛瑞、王璐、王永刚、王冀川。

(2)通讯信息组:负责启用电台、计算机网络、卫星电话、传真等通讯工具,接收、发送、上报雨、水、灾、险、工情及上传下达防汛指令。审核责任人:指挥长、县水务局局长王冀川、防汛办主任贺志明、副主任赵建莉、王华威及3名防汛值班员组成,共计7人。

(3)技术保障专家组:负责分析论证应急预案,在紧急情况下会商研讨洪水流量、水位、高程、到达时间、洪水演进路线等水情演绎计算、可能出现险情的部位地点及报汛站实测值的复核工作。审核责任人:水务局总工程师魏清民、气象局局长刘晓莉、自然资源局局长霍勇毅。专家组机构设在水务局三楼防汛会商室,贺志明同志任技术会商值班主任。专家组成员为魏清民、 李启华、邱东荣、南建仁、张小红、秦延利、郝哲、王华威、薛德成、常江等同志。

(4)人员转移应急抢险队:成立甘泉县抗洪抢险突击队,抢险突击队员300人,预备队员300人,共计600人。负责危险区人员的转移撤离和抢险救灾工作。各成员单位、各乡4镇、村组都要成立相应的抗洪抢险突击队,保证抢险所需。

(5)后勤保障组:为了做好抗洪抢险后勤保障各项工作,根据成员单位职责成立7个后勤保障指挥分部,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落实好后勤保障工作。

①救灾指挥分部:设在县民政局,责任领导为民政局局长刘玉东。负责县高级中学和县初级中学安置点灾民的生活必需品安置工作和各部门灾民安置与生活急救物品保障工作。

②医疗救护指挥分部:设在县卫生健康局,责任领导为卫生健康局局长高延岗。在县高级中学和县初级中学2个安置点分别配备救护队,救护队必须明确责任人和人员组成。

③抢险物料指挥分部:设在县防汛办,审批责任领导为副总指挥长高晶和孙国祥。负责抗洪一线指挥分部急需的抢险物料拨调工作,抢险物料统一由县人武部组织汽车运输。

④电力保障指挥分部:设在县供电分公司,责任领导为供电分公司经理郭文武。组建电力抢险队,明确责任人、联络方式、抢险范围。

⑤通讯保障指挥分部:责任领导为电信局局长兰小龙、移动公司经理周延莉、联通公司经理吴彦龙。及时组织通讯设备的抢修,保障通讯畅通。

⑥交通指挥分部:设在县交运局,责任领导为交运局局长刘生泉。负责落实抢险车辆,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洪物资运输、群众安全转移所需的车辆调配;负责大洪水时抢险车辆的及时调配,及时组织受灾道路的抢修。

⑦人员安置指挥部:设在县教科体局,责任领导为县教科体局局长谢磊。负责县高级中学、县初级中学两个安置点的受灾撤离人员安置及管理工作,保障所有撤离人员的正常生活。

4 预警机制

4.1暴雨信息预报

充分利用省、市、县气象水文局(站)的雨水情信息和县级山洪灾害防治非工程措施建成的雨水情监测设备,做好群测群防工作,及时准确掌握上游及县境内雨水情信息,同时要重点掌握库坝突发的险情,为防汛指挥调度提供科学依据。

暴雨预报信息传递:县气象局接到上级业务部门暴雨预警信息或监测到暴雨即将来临的信息,要及时向县防汛办转报,县防汛办接到上级业务部门或气象部门暴雨预警信息时,要立即向各乡镇、街道办和各成员单位转报,并要求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同时向防汛指挥部领导报告。

4.2暴雨监测与信息传递

4.2.1暴雨雨量信息传递

村级监测员观测到降雨量达到暴雨量级时,要及时向乡镇防汛指挥机构报告本监测站的降雨实情;县气象局各监测站监测到降雨量达到暴雨量级时,要及时向县防汛办报告;县防汛办接到气象局暴雨信息或自有监测站自动监测到暴雨信息时,要立即向各乡镇、街道办和各成员单位发布暴雨信息,并要求做好相应的应急抢险准备工作,同时上报指挥部和市防汛办。

4.2.2暴雨信息传递方式

县城区、各乡镇、村组和各部门的基层站、所、工区如发生特大暴雨山洪情况,可以直接将发生地点、降雨量、历时、天气状况、山洪灾害危害程度报告县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同时按山洪预案采取紧急措施处理。

4.3暴雨预警及应对措施

当暴雨降临时,要按照暴雨不同量级分别采取以下措施:

4.3.1暴雨预警

当降雨达到暴雨量级时(30≤P12<70或50≤P24<100),县气象局要及时报县防汛办,说明暴雨发生现状及降雨趋势,县防汛办及时转报县防汛指挥部领导和各成员单位,同时要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办防汛负责人安排好各片防汛责任人,密切关注区域内小流域洪水情况及危险区内涝和滑坡点的动态情况。

4.3.2大暴雨预警

当降雨达到大暴雨量级(70≤P12<140或100≤P24<200)时,县气象局及时上报县防汛办,说明暴雨发生现状及降雨趋势,县防汛办及时转报县防汛指挥部领导和各成员单位,同时要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办防汛指挥机构所有负责人到岗,组织人员分赴各危险区监测小流域洪水情况及危险区内涝和滑坡点的动态情况。当发生山洪灾害或内涝、滑坡、泥石流等要立即报告县防汛办,并根据险情状况启动相应的防汛应急预案。县防汛办接到报告后,立即报告指挥部,同时调度有关部门赶赴灾情发生区域组织抢险救灾,并报告省、市防汛办。

4.3.3特大暴雨预警

当降雨达到特大暴雨量级(140≤P12或200≤P24)时,县气象局及时上报县防汛办,说明暴雨发生现状及降雨趋势,县防汛办火速报告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时要求住建局、各乡镇、街道办防汛指挥机构启动防汛应急预案,组织精兵强将分赴各危险区监测小流域洪水情况及危险区内涝和滑坡点的动态情况。当发生山洪灾害或内涝、滑坡、泥石流等要立即报告县防汛办,并根据险情状况启动相应的防汛应急预案。县防汛办接到紧急报告时,立即报告指挥部,防汛指挥部按照防汛预案组织调度公安、武装、民兵抢险突击队立即赶赴灾情发生区组织抢险救灾,并向省、市防汛办上报灾情状况。

4.3.4超限暴雨洪水处置措施:

各乡镇、街道办、各部门辖区如发生不可预料的局部性突发超限暴雨洪水(12小时140mm以上的强降雨和10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即上下游未降雨,但小范围局部发生重特大暴雨就地起水的山洪,直接威胁村庄居民、学校、农田、道路、库坝时,不必等待县防汛办的指令,可以直接下达抗洪抢险指令,组织干部群众奔赴淹没区抢救转移险区群众,但不得中断与县防汛办的联系,争取防汛骨干力量的支持援助。

4.4暴雨预警等级信号及相应处置措施

县防汛办接到省、市、县气象部门发布的暴雨预警信号后,立即报告防汛指挥部领导,并按不同的等级采取相应的措施。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措施: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②学校、幼儿园采取适当措施,保证学生和幼儿安全;③驾驶人员应当注意道路积水和交通阻塞,确保安全;④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做好排涝准备。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措施: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准备工作;②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路况在强降雨路段采取交通管制措施,在积水路段实行交通引导;③切断低洼地带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在空旷地方的户外作业,转移危险地带人员和危房居民到安全场所避雨;④检查城市、农田、鱼塘排水系统,采取必要的排涝措施。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措施:①政府及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工作;②切断有危险的室外电源,暂停户外作业;③处于危险地带的单位应当停课、停业,采取专门措施保护已到校学生、幼儿和其他上班人员的安全;④做好城市、农田的排涝,注意防范可能引发的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到10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100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防御措施:①政府及相关部 门按照职责做好防暴雨应急和抢险工作;②停止集会、停课、停业(除特殊行业外);③做好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防御和抢险工作。

4.5不同量级洪水报警信号及相应处置措施

洛河起报流量规定为300m3/s,当县防汛办自动水位站监测到洛河流量达到500m3/s以上时,应立即向各乡镇、街道办通报洛河流量状况,并要求做好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各乡镇、街道办接到命令后要立即组织安排过水桥的警戒和巡河安全排查工作;防汛办同时将信息向防汛指挥部及市防汛办报告。

当上游志丹县刘家河发生4000m3/s以上或在本县发生2500m3/s实测值时,县防汛指挥部发布一号令,全县进入警戒状态,洛河沿岸各乡镇、街道办巡查。

20年一遇报警信号:启动报警器,鸣笛运行36秒,停止24秒,循环3次。之后,有线电视播放洪水1号情报信息。指挥部发布二号令,开始启动抗洪抢险工作,沿河乡镇、街道办组织抢险撤离。

30年一遇报警信号:启动报警器,鸣笛运行36秒,停止24秒,循环6次。之后,有线电视开始播放洪水2号情报信息。县、乡、村、组和各部门领导组织抢险,实施交通管制、治安巡逻、医疗救护、抢险救灾。

50年一遇报警信号:启动报警器,鸣笛运行6秒,停止6秒,循环10次。之后,县、乡、村、组、有线电视、电话、对讲机等

有效通讯工具播放撤离路线,公布责任人名单,避灾地点,全县进入紧急防洪期,封锁有关交通线路、桥涵等淹没区域。

100年一遇报警信号:启动报警器,鸣笛运行6秒,停止6秒,循环15次。之后,请求省、市技术援助,县城、乡镇驻地、重点工矿企业、火车站、汽车站大桥全部实施戒严。按照省、市指令与技术方案进行抢险、撤离、救灾、查报灾情。

4.6山洪灾害预警等级及相应处置措施

山洪预警:洛河洪水达到10年一遇3700m3/s时,立即向市防汛办报告,县防汛指挥部按一般突发事件处置,可发布蓝色预警信号,为四级预警标准。

大山洪预警:洛河洪水达到20年一遇5700m3/s时,县防汛指挥部按较大突发事件已经发生、且有扩大趋势处置,可发布黄色预警信号,为三级预警标准。

特大山洪预警:洛河洪水达到30年一遇6300m3/s时,县防汛指挥部按重大突发事件已经发生、且有逐步扩大趋势处置,可发布橙色预警信号,为二级预警标准。

超限洪水预警:洛河洪水达到50年一遇7600m3/s时,县防汛指挥部按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已经发生、事态正在不断蔓延处置,可发布红色预警信号,为一级预警标准。

4.7库坝险情应急处置

当县防汛办接到上游可能引起库坝险情的信息后,立即报告县水务局,组织专业队伍测算可能发生的洪峰流量及演变过程,并立即将演算结果报告县防汛指挥部,申请启动相应的避险应急撤离方案。

4.8解除报警信号

当汛情险情得到基本控制,转入正常情形时,经市、县防汛指挥部确认后,启动报警器,持续运行180秒停止。县、乡、村、组方可公布解除令,停播汛情,恢复正常生产生活。

4.9预警发布程序

预警职责:预警工作根据气象、水务、防汛、自然资源等部门的分析判断及会商结果接近或超越临界值时,由县防汛指挥部发布。

预警发布程序:一般情况下由县防汛指挥部发布,按照县到乡镇(部门),乡到村,村到组,组到户的次序进行;紧急情况下,村、组可直接报告县防汛办,并可直接发布预警信号,组织群众转移,争取在最短时间内火速完成。

4.10洛河干流洪峰流量设防标准

起报流量:确定为500m3/s(水位:桥镇2.5m;下寺湾5.0m;关家沟1.4m);

警戒流量:确定为3200m3/s(水位:桥镇6.2m;下寺湾11.4m;关家沟4.7m);

保证流量:确定为3700m3/s(水位:桥镇6.7m;下寺湾12.2m;关家沟5.2m)。

5 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进入汛期后,县防汛办及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时准确报告险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应总体程序。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根据防汛指挥部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时刻做好防汛应急准备工作,随时听从统一调遣,并及时开展应急响应工作和报告有关工作情况。洪水灾害发生后,县防汛指挥部在做好抗洪抢险工作的同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同时把水情向下游县通报。造成人员伤亡的,可越级上报,任何个人发现堤防水库发生险情时,应立即向防汛指挥机构报告。

5.2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5.2.1洛河洪水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根据洪水量的大小,应急响应分为四级:一般洪水预警(Ⅳ级)、大洪水预警(Ⅲ级)、特大洪水预警(Ⅱ级)、超限洪水预警(Ⅰ级)。

一般洪水预警(Ⅳ级响应)启动条件与程序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县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长、县政府主管副县长会商并启动四级防汛预案:

(1)刘家河水文站洪水实测值达到4000m3/s或县境内发生2500m3/s以上洪水时;

(2)上游水库发生严重险情时;

(3)其它需要启动四级响应的情况。

四级应急响应具体行动:

(1)县防汛指挥部向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办发出四级响应启动命令;

(2)县防汛指挥部副指挥、县水务局局长主持会商会议,分析防汛形势,做出相应安排;

(3)县防汛办将防汛抢险情况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汛办;

(4)县水务系统组建工作组,指导各乡镇、街道办防汛抢险工作;

(5)县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根据相关预案和规定,做好有关工作;

(6)县融媒体中心组织好洪水灾情及抗洪救灾的相关报道工作。

大洪水预警(Ⅲ级响应)启动条件与程序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县防汛指挥部总指挥长、县政府县长会商并启动三级防汛预案:

(1)当洛河发生大洪水,流量达到5700m3/s时,县防汛指挥部按较大事件发生且有扩大发生趋势处置,可发布黄色预警信 号,为三级预警标准;

(2)上游中型水库出现严重险情或小(一)型水库发生重大险情;

(3)其它需要启动三级响应的情况。

三级应急响应具体行动:

(1)县防汛指挥部向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办发出三级响应启动命令;

(2)县防汛指挥部副总指挥长、县政府副县长主持会商会议,分析防汛形势,做出相应安排;

(3)县防汛指挥部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甘泉县洪水险情并请求支援;

(4)县防汛指挥部命令沿河各乡镇、街道办切实做好抗洪抢险工作,封闭所有桥梁,禁止通行,以及其他需要封闭的特殊路段,尤其要及时撤离低洼地段人员;

(5)县水务局派出专家组赴一线进行技术指导;

(6)县公安局和交通警察大队要做好沿河公路的巡查、治安管理和交通管制工作;

(7)县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水灾情及抗洪抢险动态。

特大洪水预警(Ⅱ级响应)启动条件与程序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县防汛指挥部总指挥长、县政府县长会商并启动二级防汛预案:

(1)当洛河发生大洪水,流量达到6300m3/s时,县防汛指挥部按特大事件发生且有扩大发生趋势处置,可发布橙色预警信号,为二级预警标准;

(2)上游中型水库出现重大险情或小(一)型水库发生溃坝;

(3)其他需要启动二级响应的情况。

二级应急响应具体行动:

(1)县防汛指挥部向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办发出二级响应启动命令;

(2)县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县政府县长主持会商会议,分析防汛形势,做出相应安排;

(3)县防汛指挥部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甘泉县洪水险情并请求支援;

(4)县防汛指挥部命令沿河各乡镇、街道办切实做好抗洪抢险工作,封闭所有桥梁,禁止通行,以及其他需要封闭的特殊路段,尤其要及时撤离低洼地段人员;

(5)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防汛工作;

(6)县防汛抢险突击队紧急集合,按指挥部要求分赴各乡镇、街道办支援抗洪抢险工作;

(7)县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水灾情及防汛抢险动态。

超限洪水预警(Ⅰ级响应)启动条件与程序

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由县防汛指挥部总指挥长、县政府县 长会商并启动一级防汛预案。

(1)当洛河发生大洪水,流量达到7600m3/s时,县防汛指挥部按特大较大事件发生且有扩大发生趋势处置,可发布红色预警信号,为一级预警标准;

(2)上游中型水库发生垮坝险情或多座小(一)型水库发生溃坝;

(3)其他需要启动一级响应的情况。

一级应急响应具体行动:

(1)县防汛指挥部向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办发出一级响应启动命令,宣布全县进入防汛紧急状态;

(2)县防汛指挥部总指挥、县政府县长主持会商会议,分析防汛形势,做出相应安排;

(3)县防汛指挥部向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市政府报告甘泉县洪水险情并请求支援;

(4)县防汛指挥部命令沿河各乡镇、街道办切实做好抗洪抢险工作,封闭所有桥梁,禁止通行,以及其他需要封闭的特殊路段,尤其要及时撤离低洼地段人员;

(5)防汛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防汛工作;

(6)县防汛抢险突击队紧急集合,按指挥部要求分赴各乡镇、街道办支援抗洪抢险工作;

(7)县政府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抗洪抢险工作;

(8)各乡镇、街道办开展抗洪抢险同时要及时统计并上报灾情;

(9)县融媒体中心等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洪水灾情及抗洪抢险动态。

5.2.2 库坝应急响应分级与行动

当收到上游水库和淤地坝出现溃坝征兆的险情报告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紧急调动技术保障专家组,开展洪水测算工作,并立即将测算结果报告县防汛指挥部,县防汛指挥部根据测算预警洪水可能达到的量级,做出同等级应急响应,组织开展搬迁避险。

5.3撤离技术预案

在特大洪水和超限洪水情况下,为保证人身安全和避免伤亡事故,指挥调度人员按照以下方法灵活操作:

5.3.1在抢险、撤离次序上

先控制后抢险,先西北后东南,先低处后高处,先人员后财产,先简单地形后复杂地形,先人口稠密区后人口稀少区。

5.3.2在运动方向上

首先要明确撤离方向和到达目标(即避灾地点),沿途要尽量避开不利于撤退的路线。

5.3.3在路面交通控制上

① 险区撤离群众只准向外走,不许向里走,一律靠右行。

② 撤离路面左边1/2通道上,只准许防汛指挥、抢险两种标识符号的车辆、人员进入险区,其他车辆、人员一律禁止通行。

③ 在撤退通道上,如遇障碍物阻塞,大量群众无法通过时,公安、武警人员应快速采取措施消除障碍、疏导群众撤离。

④ 在淹没险区、河岸、桥头、路口,禁止群众围观、嬉戏洪水、抢捞财物,如围观群众聚集哄闹、故意破坏防洪秩序,局面无法控制时,公安、武警人员应迅速采取强制措施予以疏散。

5.4人员安置

甘泉县城将甘泉县高级中学和甘泉县初级中学作为撤离人员安置点。各乡镇(街道办)、各村组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多种形式做好人员安置工作:一是以投亲靠友等分散安置为主要方式,做好安置工作;二是充分利用学校、党员活动阵地等公共资源,建好集中安置点。

5.5应急结束

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或汛情得到缓解时,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应下达指令,宣布结束或降低防汛应急响应级别。

6 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电信局、移动公司、联通公司三个通信运营部门应依法保障防汛通讯畅通。

防汛指挥机构要以公用通信网为主原则,合理建设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防汛指挥信息畅通。堤防及水库管理单位必须配备可靠的通信设施。

防汛指挥机构应协调当地通信管理部门,按照防汛实际需要,将有关要求纳入应急通信保障预案。出现防汛应急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必要时调用应急通信设备,为防汛通信和现场指挥提供保障。

紧急情况下,应立刻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6.2应急物资保障

6.2.1物资储备

县防汛办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县级物资储备库数量充足、品种齐全,水库管理单位、各乡镇、街道办及各有关部门要储备足够的专业防汛抢险物资。

6.2.2物资调拨

县抗洪抢险物资审批责任领导为副总指挥长高晶和副总指挥长孙国祥,负责抗洪一线指挥分部急需的抢险物料拨调工作,抢险物料统一由县人武部组织汽车运输。

抢险物资调拨采取先近后远原则,先调用抢险地点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点较远的防汛物资。当有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地区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6.3应急队伍保障

成立甘泉县抗洪抢险突击队,抢险突击队员300人,预备队员300人,共计600人。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办)、村组都要成立相应的抗洪抢险突击队,保证抢险所需。

6.4交通和电力保障

县交通局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抗洪物资运输、群众安全转移所需的车辆调配,负责大洪水时抢险车辆的及时调配。县电力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临时供电。

6.5医疗卫生保障

县卫生健康局负责洪水灾区疾病防治技术指导,组织医疗队赴灾区巡医,负责灾区消毒和伤员抢救。

6.6治安保障

县公安局负责做好洪水灾区治安管理,依法打击破坏防汛设施、干扰防汛抢险工作的违法行为,维护灾区社会秩序,保证防汛抗洪顺利进行。

6.7经费保障

县财政局负责及时安排防汛应急资金,支持洪水灾区开展防汛抗洪抢险。

6.8技术保障

建立防汛指挥系统,完善雨水情信息监测及全县3座小(一)型水库和1座小(二)型水库的洪水预报系统,形成覆盖全县的防汛计算机网络,提高信息传输质量和速度。

成立防汛抢险专家组,发生洪水灾害时,防汛抗旱指挥 部派出专家指导防汛抢险工作。

6.9社会动员保障

汛期防汛指挥部应定期、不定期在各种新闻媒体发布防汛信息,根据洪水灾害发展,各乡镇、街道办防汛指挥机构要做好动员工作,适时组织社会力量投入抗洪抢险。

各乡镇、街道办防汛指挥机构在洪水灾害期间,按照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及时解决防汛抢险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力量,全力支持防汛抢险。

各乡镇、街道办应加强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全社会力量做好防汛工作。防汛关键时刻,各乡镇长、街道办主任应靠前一线指挥,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全力抗洪。

7 善后工作

7.1抢险补偿

有关部门、单位和防汛指挥机构在紧急防汛期间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汛期结束后应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合理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7.2社会救助

灾情发生后,各保险机构要深入灾区开展查勘理赔工作。

7.3抢险物料补充

针对防汛抢险物料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要求,及时补充各类防汛物料。

7.4水毁工程修复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要尽快修复水毁防洪工程,以应对洪水再次发生,保证及时恢复防洪抗洪能力。

各有关部门要及时组织修复洪水损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

7.5分析评估

洪水结束后,县防汛办要对防汛抗洪工作及时总结,根据量化指标进行科学评估并上报县委、县政府和市防汛办。

8 防汛抢险纪律

防汛工作量大面宽,任务繁重,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发动和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才能完成。各级防汛机构要完善制度,明确任务,职责到人,加强值班,及时掌握雨、水、灾、险、工情,确保信息畅通无阻,减少灾害损失。

根据省、市要求,汛期禁止一切河道施工和采石等违法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犯这条禁令,各部门单位务必要遵守执行。

在非常紧急情况下,各级、各部门要积极组织抢险救援工作,要迅速深入洪水淹没区和抗洪抢险一线,对在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和有重大贡献的给予通报表彰奖励;对违抗命令、拖延抢险时间、干扰防汛工作、破坏抢险秩序、玩忽职守者,按照《防洪法》、《延安市防汛安全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延安市重大防汛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有关条款追究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人员,给予相应的法纪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联络,通力协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全力确保我县2020年平安度汛。

附件:1.甘泉县境内洛河沿岸防洪预案要点一览表.xls

2.甘泉县洛河洪水和山洪防御措施发布防洪令程序.xls

3.甘泉县境内洛河洪水七大支流山洪防御预案要点.xls

4.洛河干流95公里境内河段抗洪抢险指挥调度程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