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
依据各村评议上报的2026年度8月临时救助对象和困难群众名单,经我乡2026年8月31日党委会决定何随娃等8户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享受临时救助资金20000元,专项用于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其中杨庄科村6000元、林沟村4000元、美泉村3000元、劳山村2000元、丰足村5000元。此款从甘财办社(2025)003号文件支出20000元。临时救助资金实行国库“一卡通”发放,同时将以上救助对象录入监控系统,并在社会救助公开栏进行公开。
特此通知。
附件:
劳山乡人民政府
2026年8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