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社区:
依据各村(社区)报来的下寺湾镇临时救助申请审核确认表,经我镇2026年7月31日党委会研究决定刘耀岐等30户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享受临时救助资金74400元,专项用于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其中下寺湾社区50600元、下寺湾村9500元、闫家沟村5000元、洛家沟村4000元、胡皮头村5300元。此款从县财政局拨入下寺湾镇的甘财办预〔2026〕002号文件支出74400元,临时救助资金实行国库“一卡通”发放,同时将救助对象录入监控系统并在社会救助公开栏进行公开。
特此通知。
下寺湾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