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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事处关于审批临时救助对象的通知

各村、社区:

依据你村(居)委会报来的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事处临时救助申请审批表,经2026年3月25日社会救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决定曲里村李启明等21户40人符合临时救助条件,享受临时救助资金62,000元,专项用于解决群众生活困难,其中太皇山社区2000元,东台社区6000元,南关社区1000元,王庄村18,000元,姚店村1000元,美水泉村14,000元,太皇山村6000元,曲里村4000元,红旗村7000元,关家沟村3000元。此款从县财政局拨入美水街道办的甘财办社〔2005〕003号文件中支出62,000元。临时救助资金实行国库“一卡通”发放,同时将救助对象录入监控系统并在社会救助公开栏进行公开。

特此通知。

附:

      1.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二O二六年第三批申请临时救助对象一览表.xlsx

      2.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二O二六年第三批申请临时救助汇总表.xlsx

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事处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