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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县粮食购销公司、基层各站库: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根据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全市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计划的通知》(延发改发〔2024〕25号)和延安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关于第一季度粮食购销定期巡查暨2024年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工作的通知》(延市粮发〔2024〕11号)精神,我中心研究制定了《甘泉县2024年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配合,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甘泉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

2024年3月12日

甘泉县2024年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计划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成效,认真落实《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制度(试行)》,扎实推动全县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走深走实,按照《陕西省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实施细则》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计划。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论述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强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的重要决策部署和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扎实推动全县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走深走实,持续强化粮食购销领域常态化监管,充分发挥执法监督对服务保障粮食安全的作用,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依法依职责对粮食购销公司和各站库开展粮食购销经营管理活动巡查检查,及时全面掌握企业经营管理状况,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扎实做好我县粮食购销定期巡查暨2024年春季粮油安全普查工作。

二、巡查时间及人员安排

第一季度定期巡查时间:2023年3月31日前;

第二季度定期巡查时间:2023年6月30日前;第三季度定期巡查时间:2023年9月30日前;

第四季度定期巡查时间:2023年12月20日前。

定期巡查每季度至少集中开展一次。定期巡查工作组组长由县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主任艾晨光同志兼任,成员由刘宏伟、张延成、赵丽、强甜甜担任。组成定期巡查工作组,安排人员配合开展具体巡查工作。

三、巡查内容

(一)对政策性粮食储备企业的在库粮食(包括原粮和政府拥有粮权的成品粮油)安全储存、2023年度地方储备粮轮换情况进行巡查

1.实物检查:主要检查空仓检验制度、薰蒸备案制度等是否落实,粮油色泽气味是否正常,是否出现发霉、结露、板结、局部发热等情况,新轮入粮油数量是否真实等。

2.账务检查:主要检查各级储备粮轮换各环节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政策是否执行到位,有无未轮报轮、超计划轮出以及超轮换架空期等情况,新轮入的粮食是否符合规定的品种、质量和生产年度要求,储存地点是否落实,轮换台账、统计账、会计账、保管总账是否相符,账实是否相符;是否通过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公开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储备轮换或直接收购、邀标竞价销售,有无设置出库障碍、乱加价、推迟出库等问题;轮出的陈粮是否又充当新粮轮入,有无直接或间接购买国家拍卖的陈粮轮入等形成“转圈粮”“以陈顶新”等问题。

3.质量检查:粮食收购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情况、粮权公示制度等情况;轮出的粮食出库前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是否存在未检先出的问题;轮入的粮食入库后是否按规定进行检验;粮油质量档案是否规范、完善,企业检化验设备是否齐全,能否达到常规质量品质和毒素检测要求,企业自检能力能否基本满足日常业务需要等情况。

4.安全生产检查: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全年安全开展教育培训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有无特种作业证书;特种作业(动火、临时用电、有限空间、高空作业)审批制度落实情况;安全防护设施、设备配备是否到位;是否定期进行巡查检查,建立相关巡检记录等情况;建立消防、防汛及储粮药剂等各类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情况;年度开展消防、防汛演练情况;库区显著位置、危险区域是否设置禁火、禁烟、道路限速,安金警示等标识;是否计提、使用安全生产经费;是否建立外包作业管理制度,有无外包作业合同、外包作业安全协议等;外包作业人员有无保险等情况。

(二)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建设的督导检查

主要检查信息化系统是否按照国家《粮食购销领域监管信息化规范》建设,各级储备粮购销和储备全过程各环节业务通过是否通过信息化系统开展工作,是否全面使用信息化系统模块,是否制定二期项目建设方案、资金落实和“两个全覆盖”实施情况。

(三)检查各级储备粮的安全储存情况,并对2023年秋季粮油安全普查工作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开展粮食购销定期巡查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粮食购销领域监管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巩固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的具体实践,是扎实推动粮食流通监管“铁拳行动”,做实做细日常执法监管的重要抓手,粮食购销公司和各站库要高度重视,对照检查内容做好相关准备,统筹安排好各项工作,确保定期巡查工作顺利开展。

(二)落实责任,积极配合。督导巡查期间,粮食购销公司和各站库要积极主动配合,保持联络沟通,主动接受监督,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列出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改到位。

(三)严守纪律,认真履职。工作期间,督导巡查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廉洁自律规定,不参加与巡查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附件:粮食购销定期巡查工作台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