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延安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提升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延人社发〔2025〕60号)、《关于转发〈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延人社发〔2017〕241号)、《关于印发〈陕西省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陕人社发〔2019〕43号)要求,按照自主申报、资料审核、实地考察等程序,经县人社局研究决定,拟认定“甘泉县石门豆腐小镇返乡创业园区”为县级返乡创业园区。按照相关政策规定,现将上述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反馈县人社局。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2025年12月16日
监督电话:0911-4222456
附件:2025年县级返乡创业园区拟认定名单
拟认定2025年县级创业园区名单 | ||||
序号 | 载体名称 | 运营机构 | 载体类型 | 备注 |
1 | 甘泉县石门豆腐小镇返乡创业园区 | 甘泉县石门镇石门村股份经济联合社 | 返乡创业园区 | |
甘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