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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10-14 15:22
类别:A类
甘泉县卫生健康局
签发人:南梓富
甘卫健函〔2025〕30号

徐慧、康春霞、邵金华、刘玉明、白雪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3—6岁儿童免费涂氟的建议》(第1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3—6岁儿童免费涂氟省市县无法将其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3—6岁儿童免费涂氟需要国家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后执行。二是县教育局将健康教育课纳入幼儿园教学,每2周安排1课时,每学期安排2-3课时口腔保健课;县妇幼保健院利用儿童入园健康体检每年对幼儿园儿童开展一次口腔检查。三是通过微信群、现场讲解、健康教育课等进行口腔健康及涂氟知识宣传。四是我县3—6岁儿童2578人,按照《陕西省医疗机构服务项目价格2021版》氟防齿8元/颗进行预算,每名儿童涂氟18颗,每人每次144元,每半年1次,每年需资金74.25万元;经我局与县财政局沟通、协调,鉴于县财政实际困难,暂时还无法对3—6岁儿童免费涂氟提供资金支持。按照财政资金预算管理规定,需要统一汇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后,依照相关规定程序,纳入年度初中预算方可实施。

下一步,我局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群)、现场讲解、健康教育课等多种方式加大对儿童口腔健康及涂氟知识的宣传,强化儿童入园健康体检和口腔检查,切实增强儿童家长对儿童口腔的保健意识。

甘泉县卫生健康局

2025年10月14日

(联系人:李明明 联系电话:138911733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