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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对县委十九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5-08-25 16:30
类别:A类
甘泉县农业农村局
签发人:张延平
甘农函〔2025〕42号

范启有、杨珍珍、雷秀秀、高强代表:

您们提出的《关于深化工业园区村企联建机制激活协同发展新动能的建议》(第22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是2023年以来我县安排财政衔接资金2405万元,用于用于甘泉县辣椒酱全自动生产线建设项目、甘泉县精酿果汁啤酒及苹果起泡酒酿造生产线配套建设项目等10个项目,采取“企业+村集体”模式,将村集体资金注入企业,形成资产归村集体所有,每年按照投资金额6%的比例分红。

二是每月调度各企业分红到位情况,对未按时兑现分红的项目实施单位,以下发提醒函等形式,催缴及时兑现分红。

截至目前,甘泉县辣椒酱全自动生产线建设项目分红21.25万元,2024年甘泉县精酿果汁啤酒及苹果起泡酒酿造生产线配套建设项目分红32.4万元。

甘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8月25日

(联系人:李博 联系电话:4222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