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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林业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21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7-16 17:11
类别:A类
甘泉县林业局
签发人:党强
甘林函〔2024〕6号

马延兵、乔云锋、李秀兰、黄焕琴、高小玲、李本国代表:

《关于进一步厘清劳山林场与各村土地归属权的建议》(第21号)已收悉,现将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案建议

近年来,群众多次反映,村集体耕地与劳山林场存在较多纠纷矛盾。部分山上林地被划为国有林地,村集体出面多次协商无果。有的地块双方还签订了协议,但时间太久,没有相关人员认可,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土地归属权不清,给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和项目落地造成很大不便。建议县人民政府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进一步厘清劳山林场与各村土地归属权。

二、案件办理情况

接到议案批办单后,我单位积极协调劳山乡政府和劳山林场,采取与人大代表和村队干部座谈及核查现地的方法开展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1)美泉村:劳山小组将连家沟地块分给村民李广东、陈润军、任虎虎,他们耕种了六年左右,时任劳山林场场长任学民与村委口头商议将该地块用于林场苗木培育,经过现地勘验及数据比对,该地块为美泉村集体基本农田。

(2)劳山村:劳山村一组磨子沟耕地2009年被劳山林场栽植水桐,当时劳山林场与一组组长王有军签订合作造林协议(协议中注明土地权属归王有军所有,林木权属归劳山林场所有),经现地勘验及数据比对,该地块为劳山村一组集体乔木林地。

(3)林沟村:后土黄沟有一百余亩土地在1998年前都在耕种,后期承包给个人栽植树木(有承包合同书及分地台账),由于栽植树木多年,现部分地块数据已成集体林地。

(4)杨庄科村:白成山、四面场共130余亩土地,在村上知道时劳山林场已栽植油松、云杉,经与林场交涉,时任劳山林场场长邵志东承诺,树由林场栽植,以后有退耕还林了由村上享受,经现地核实及数据比对,白成山地为耕地,四面场地为集体权属的林地,白成山与四面场的地块已被劳山林场2020年设计为公益林。

三、解决办法

一是将劳山乡各村集体耕地与劳山林场存在纠纷地块进行汇总整理,由县林业局和县自然资源局按照《自然资源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成果为基础明确林地管理边界规范林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3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按照实地现状认定地类规范国土调查成果应用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59号)文件精神认定地类性质。

二是对于美泉村基本农田问题,由劳山乡政府依据甘泉县耕地“非农化”“非粮化”要求将苗木进行清理,苗木清理后将耕地交付美泉村集体。对于劳山村、林沟村所反映耕地栽树的问题,由于目前所涉及地块在2021年林草湿综合监测数据中为林地,后期将在退耕还林地块调整中优先予以政策支持。

三是对于杨庄科村涉及劳山林场设计为公益林的地块,在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协调劳山林业局,调整公益林地块,在充分尊重群众意愿下,逐步恢复耕地。

甘泉县林业局

2024年7月16日

(联系人:郝敬忠  联系电话:13571124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