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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泉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第5号建议的复函

来源:甘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4-08-26 17:38
类别:A类
甘泉县教育体育局
签发人:王健
甘教体函〔2024〕20号

韩建华、马延兵、李本国、张平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给予乡镇幼儿园经费补助的建议》(第5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建议中反映的公办幼儿园经费短缺、雇用校车费用大等问题,对公办幼儿园租用校车工作进行了整合,部分生源相对较少、需求量不大的幼儿园已停止租用校车;同时,对全县各乡镇幼儿园经费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并参照小学“不满100人按200人计算”标准进行测算。经测算,按此标准补助,各乡镇幼儿园经费每年预计增加8万元至12万元,但存在大、中、小班补助标准不统一问题。下一阶段,将积极对接县财政局,争取相关政策,解决乡镇幼儿园经费不足问题,保障全县学前教育持续稳步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我们将及时加以改进。

甘泉县教育体育局

2024年8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锋 13892107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