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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份甘泉县空气环境质量状况

一、甘泉县12月份空气质量状况

(一)综合指数。12月份甘泉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22,较去年同期3.44变好6.4%,排名全市第十。

(二)优良天数。甘泉县城区优良天数为31天,其中优21天,良10天,优良率为100%,同比增加1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0天。

(三)首要污染物。12月份,甘泉县首要污染物占比天数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5天,细颗粒物(PM2.5)为1天,二氧化氮(NO2)为4天,二氧化硫(SO2)为0天,一氧化碳(CO)为0天,臭氧(O3)为1天,分别占总天数(不含优)的比例为50%,10%,40%,0%,0%,0%。

二、主要数据

2024年12月份甘泉县主要指标同比情况表

城市主要指标2024年12月2023年12月

同期对比

甘泉

综合指数3.223.44变好-6.40%
优良天数3130变好1
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00持平0
可吸入颗粒物(PM10)2630变好-13.30%
细颗粒物(PM2.5)4863变好-23.80%
二氧化硫(SO2)710变好-30.00%
二氧化氮(NO2)3534变差2.90%
一氧化碳(CO)1.61变差60.00%
臭氧(O3)6266变好-6.10%

备注:综合指数为无量纲指数,优良天数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单位为天,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和臭氧(O3)单位为微克/立方米,一氧化碳(CO)单位为毫克/立方米。

三、总体评价

2024年12月份,甘泉县优良天数为31天,同比增加1天,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0天,综合指数同比变好6.4%,六项主要监测指标中,除二氧化氮(NO2)、一氧化碳(CO)同比变差外,其余均有所变好。

为保障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建议春节期间科学划定禁燃禁放区,引导群众避开敏感时段和区域文明燃放烟花,同时加强重点区域和时段的排查整治,严控烟花爆竹乱燃乱放行为。同时做好雨雪天气后及时清理道路泥沙和垃圾,以免曝晒后形成积尘,引起道路扬尘污染。加强交通疏导,最大限度减少车辆怠速尾气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