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
现将《甘泉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随文呈上,请审阅。
中共甘泉县委 甘泉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6日
甘泉县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甘泉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省、市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统一部署,着力培养树牢法治思维,全方位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高质量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为实现甘泉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法治保障。现将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责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按照中省市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要求,强化监管措施,抓好落实,杜绝任何形式的变相行政审批许可行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
2.全面落实权责清单制度。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编制了公开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目前32个党政机关和政府部门完成权责清单审核,已通过陕西省权责清单发布平台发布3525项。同时,对保留的证明事项逐步实行清单式管理,确保清单之外“无证明”。
3.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相关职能部门审批事项划转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后,由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集中行使划转事项审批权,相关职能部门行使事中事后监管权。建立健全相关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强“双随机、一公开”频次和力度,累计开展监督抽查62次,其中部门联合检查4次。
4.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积极贯彻中央和省市相关优化营商环境政策,严格落实《甘泉县涉企行政执法检查备案规定》,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了保障。出台助力营商环境突破年16条措施,构建“5+3”“六全+”政务服务模式,全力打造高效审批环境,审批材料、办理时限分别压缩70.1%、78.6%。
5.不断提升公共服务。持续深化“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切实推进“一堆事多次办”向“一件事一次办”转变,基本实现群众企业办事“只进一扇门”。积极推广应用“秦务员”APP,引导企业群众应用“秦务员”APP功能,建立“掌上办事”新机制,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二)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1.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坚持县委对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领导,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修改全部向县委请示报备。坚守法规底线,严把质量关口,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所有规范性文件必须经合法性审核后才能提交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2.及时开展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2023年,我县共制定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均按规定向市政府进行了备案,现行10件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布。通过严格清理,适时立改废,有效保障了政令畅通。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不断完善县政府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严格执行《延安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甘泉县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确保决策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2.提高公众参与度。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实行公示、举行听证会;对涉及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坚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充分听取和吸收代表、委员的意见和建议。
3.加强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县政府法律顾问的作用,加强对重大决策、重大合同、重要协议的合法性审查。截至2023年底,法律顾问达到全覆盖。
4.坚持会议集体决策。重大行政决策必须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集体讨论率达到100%。政府主要负责人坚持最后发言,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出最终决定。要求如实记录,载明不同意见。
(四)行政执法严格规范公正文明
1.行政执法权责统一、权威高效。整合执法职能,厘清执法权限。横向上对职能相近、执法内容相近、执法方式相同的机构和职能进行整合,减少执法机构和执法队伍种类,解决多头执法问题。纵向上,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理顺县、乡镇两级政府执法职责,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和文化市场实行以县级层面为主进行执法,退耕还林、封山禁牧和自然资源监管用委托执法方式以乡镇街道为主。
2.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评估评选、案卷评查、法治督察等,努力推动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落实落细。
3.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落实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管理规定,切实加强执法人员和执法证件管理。结合机构改革,开展执法主体和执法人员清理工作,全县596名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在省行政执法监督平台公开公示。
(五)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
1.自觉接受各类监督。年初向县委、县人大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接受县委、县人大监督。督促行政机关负责人积极出庭出声,2023年行政诉讼案件行政负责人出庭率达100%,尊重并积极执行人民法院的生效判决。检察机关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19件。
2.加强行政监督。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财务监督等作用,建立健全行政执法检查监督、案卷评查、投诉举报、情况通报等制度,完善《甘泉县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办法》,切实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
3.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省市要求,大力推进政务公开,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等需要广泛知晓的事项,以及法律、法规和县人民政府规定公开的其他事项,除依法保密的外,均向社会公开。政务公开工作受到市政府肯定,排名全市前列。
(六)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
1.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樊九平式”调解室建设,实现“樊九平式”调解室县乡村三级全覆盖,建立“樊九平式”调解室106个,培育“樊九平式”调解员359人。组建我省首个县级“樊九平式”调解联盟和乡镇(街道)分盟,把非诉讼调解力量从“单打独斗”转向“集团作战”。建立184人的调解“专家库”,评定县级“金牌调解员”36人,下设诉调对接、婚姻家庭、劳动仲裁等13个专业性调解小组。实行简易矛盾就地调、复杂矛盾专班调、疑难矛盾贯通调,形成分层分级与联调联处相结合、各尽其责与齐抓共管相结合的“一体化”调处模式,推动全县基层社会治理工作迈上新台阶。
2.加强行政复议工作。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到位,充分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有效发挥行政复议在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方面的作用,注重运用调解化解行政争议。2023年办理行政复议案件9件,结案9件,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3.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传统法律“六进”的基础上,创新开展法律进景区、进军营、进宗教场所、进网络拓展为法律“十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累计开展各种法律宣传活动40多次、法治讲座20多次,发放资料3万余份,受教育人数达4万人余次。
(七)重大突发事件依法处置
1.完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制度。重新修订了《甘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甘泉县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甘泉县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等相关制度;建成应急标准化值班室,实现了省、市、县三级应急指挥信息联网,进一步完善了应急工作机制和体系,提升了应急避灾水平。
2.提高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深刻汲取全国各类安全事故教训,按照《甘泉县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安排,结合全县实际,重点抓好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建设工程、消防、非煤矿山等行业专项整治,不断发现问题,持续抓好整改,努力提升安全工作水平,推动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向好。不断完善部门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工作机制,落实防范措施,加快预案修订,补充应急物资;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全力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
1.树立法治理念和用人导向。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牢固树立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以法治建设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不断提升干部队伍依法从政能力。同时充分运用司法、信访、公安等部门掌握的情况,对干部遵法守法情况进行相互印证、综合分析,努力做到以法治理念为引领,科学识别干部、科学使用干部。
2.推行全县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将领导干部学法制度纳入到县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县政府党组学习计划、县委党校年度培训计划,实现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法治培训,提高党政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县行政执法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全覆盖。
(九)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
1.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以县委书记为主任的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统筹推进法治甘泉建设,县委依法治县办协调推进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点评法治工作机制,12位乡镇(街道)党政负责人、33位县直党政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通过现场或书面方式向县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述法。
2.强化考核评价和督促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能把法治建设主体责任扛在肩上。积极争取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作为部门单位评优评先的重要指标,开展两次督查检查,确保法治政府建设取得实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年来在全县共同努力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工作进展不均衡;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还不到位;三是法治队伍力量薄弱,不能完全满足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需要。
三、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我县将认真按照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不断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步伐。
一是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的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力争创成全省法治政府示范县。
二是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不断推进法制审核队伍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效能。
三是不断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探索建立行政执法监督通知书、行政执法监督意见书、行政执法监督决定书及行政执法督察清单“三书一单”工作制度,强化行政执法问题源头规范和整体预防。
四是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不断提升“樊九平式”调解联盟运行质效,发挥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主力军作用,持续推动“两不出一不交”落实落细,确保基层社会治理有效、人民群众满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