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美水街道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法治甘泉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已经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甘泉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
2021年11月15日
法治甘泉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市委推进法治建设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法治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甘泉,根据《法治中国建设规划(2020-2025年)》《法治陕西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法治延安建设实施规划(2021-2025年)》等文件,结合甘泉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实现高效能治理,以解决全县法治领域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全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法律服务和坚强的法治保障。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牢牢把握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甘泉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充分发挥县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确保法治甘泉建设的正确方向。
——坚持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内容和干部培训重点课程,系统总结运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全县法治建设的鲜活经验,不断推进法治甘泉建设理论和实践创新发展。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法治建设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顺应甘泉人民群众过上更加美好生活的新期待,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行为、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增强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坚持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法治促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营商环境。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聚焦法治甘泉建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抓重点、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切实增强法治甘泉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性,确保建设更高水平法治甘泉目标顺利实现。
——坚持从甘泉实际出发。立足全县基本情况,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法治建设总体进程、人民群众需求变化等综合因素,弘扬延安精神,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推动法治实践创新,循序渐进、久久为功,保证各项制度设计行得通、真管用。
(三)主要目标
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重大战略任务,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总目标,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甘泉、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统筹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努力实现地方性法规更加完备、法治实施更加高效、法治监督更加严密、法治保障更加有力、党内法规执行更加到位。以良法善治传承红色基因,打造绿色家园,创造美好生活。到2025年,具有时代特征、甘泉特点的更高水平法治甘泉基本建成。具体目标包括:
——深化改革,保障创新。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改革创新,充分运用现行法律制度及国家政策资源,保障改革创新的合法性。依法决策机制健全,规范重大决策程序的相关制度有效实施,基本实现重大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切实做到深入推进全面依法治县与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结合,更好地发挥法治对甘泉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生态文明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健全机制,巩固法治。严格执法,遵守政府行为程序,保障行政相对人对政府行为的知情权,实施行政行为不偏私,不歧视,同等情况同等对待。公正司法,着力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破解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确保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全民守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杜绝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徇私枉法。
——强化监督,确保廉洁。执法、司法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持续完善,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制度建设不断加强,形成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监督合力和实效稳步增强。实现管党治党和县域治理相贯通,充分发挥依规治党对依法治县的引领和保障作用,全面提高依规治党和依法执政的能力和水平。党风、政风、社风、民风持续向好,“法治甘泉”“平安甘泉”“幸福甘泉”深入人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和幸福感。
——依法治理,释放效能。全县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稳步提升,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彰显,行政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发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治理特别是基层治理水平明显提高,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持续完善,网格化管理、精细化服务、信息化支撑、开放共享的基层管理服务平台基本建成,政府治理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稳步加强,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全面形成,依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体制机制不断健全。
二、全面加强宪法实施,切实维护宪法权威
(一)深化宪法学习宣传。将宪法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的重点内容,列入法治建设综合督察内容。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把宪法列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就职前宣誓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向基层延伸。
(二)切实保障宪法实施。坚持依宪行政、依宪司法、依宪监督,把宪法贯彻到法治甘泉建设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县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保障宪法正确实施,维护宪法权威。强化备案审查工作,规范性文件要纳入合宪性审查范围,实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有力保障依法行政
(一)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信息化建设。坚持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做到“逢文必审、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有效期制度,组织开展专项清理工作,建立健全规范性文件清理长效机制,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范性文件。
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完善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充分发挥法治引领和规范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管理和服务社会。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八项行动”,推动全县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一网通办”,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实现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全覆盖。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六个一”审批管理体系建设。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对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动态管理,做好政府机构权责清单与“三定”规定有机衔接。
(二)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贯彻执行《甘泉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强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建立分级分类评估制度,健全督办、考核、追责等措施,探索建立第三方评估机制。推行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和责任倒查制度,提升决策公信力执行力。畅通领导干部与法律顾问的沟通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中的作用,推进基层政府与基层自治组织法律顾问工作常态化,建立完备的法律顾问服务体系,完善政府购买法律服务机制。
(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合理配置执法力量,加快推进综合执法。积极推进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快推进基层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整合。全面推进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综合执法。推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健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有效衔接、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协同配合工作机制。完善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推进“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应用。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做到行政执法单位全覆盖,坚决纠正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深化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进一步规范执法辅助行为。加强执法信息化建设,健全执法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机制,推进与社会征信系统的衔接,加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劳动保障、野生动物保护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
(五)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加快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尊重企业投资主体地位,做好稳就业、稳金融、稳投资、稳预期各项工作,深入实施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规范中介服务、规范招投标、打通利企便民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五大行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开展第三方评估。
(六)强化行政权力制约监督。建立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制度,加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微信平台建设,完善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推动“政务公开+”优化升级。发挥新闻媒体监督作用,注重运用和规范网络监督。探索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与公众直接联系机制,畅通公众监督表达渠道。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依法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五公开”。继续开展大学生假期到政府机关见习活动。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监察监督、司法监督。
(七)健全行政纠纷解决体系。深化行政复议体制机制改革,整合行政复议职责,畅通行政复议渠道,2022年前基本形成公正权威、统一高效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提升人民群众对行政复议的知晓率和认可度。积极创建全国行政复议工作示范县。推动建立行政调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检察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机制,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八)落实行政负责人应诉制度。严格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严格落实行政应诉责任追究制度,对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启动问责机制。落实《甘泉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行政机关负责人必须出庭,出庭应诉率达到100%。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持续开展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工作培训,着力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水平。
(九)提升突发事件依法处置能力。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严格依法实施应对举措。健全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依法分级分类施策。加强突发事件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响应、恢复重建、调查评估等机制建设。按照平战结合原则,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处置程序和协调联动机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法律法规教育培训,增强应急处置法治意识。
五、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确保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各司其职,健全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执行权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完善司法人员“权力清单”,落实检察机关业绩考评制度,落实法院院庭长监管责任,完善审判权运行机制,规范院庭长审判权和审判监督权。统筹完成法院、检察院内设机构改革,完善法官、检察官员额管理制度,推行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逐级遴选和动态管理,健全司法辅助人员配套机制。创建“六好司法所”,深化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社区矫正规范化,加强和创新对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
(二)深化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建设。深化案件繁简分流、轻重分离、快慢分道,健全“分调裁审”有序衔接的诉讼案件甄别化解体系。完善人工服务、网上服务和“12368”热线服务“三位一体”的诉讼服务体系,提升“一站式”、全方位诉讼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审执分离,强化立审执协调配合,建立完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专项执行行动。加大对虚假诉讼、恶意诉讼、无理缠诉行为整治力度,加快构建立体化、多元化、精细化的诉讼程序体系。
(三)加强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推进庭审实质化,深化“捕诉一体”改革,认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完善刑罚执行制度,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刑事案件速裁程序、简易程序,改革刑事申诉制度。完善法官会议、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推进司法领域维护国家安全相关制度建设,严格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特殊的证据标准和诉讼程序。
(四)推进公益诉讼。加强刑事、民事、行政和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工作格局建设,深化检察、公安、司法行政改革,构建刑事责任、行政责任、民事责任“三位一体”公益诉讼体系。持续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完善派驻检察、巡回检察制度。加大公益诉讼典型案件的宣传,夯实公益诉讼群众基础。积极探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工作。持续开展专项检察监督活动。
(五)深化司法公开。完善审判流程公开、庭审活动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四大平台,深化审务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三大制度。建立完善司法公开内容动态调整制度,推进司法公开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健全司法公开形式,拓展当事人和律师获取司法信息渠道。健全司法公开监督体系,完善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六)推动智慧司法建设。强化执法司法信息化建设财物保障,探索运用大数据技术研发侦查监督平台、公诉证据分析系统、数字化出庭系统能力。建设高水平智能审判辅助系统、案件自动预警评查系统。完善“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信息化体系,优化“大平台共享、大系统共治、大数据慧治”的信息化新格局。
(七)强化司法活动监督。完善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法律监督权的制度。全面推行法官、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完善对院庭长办案情况的考核监督机制,健全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完善对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监督机制。加强司法人权保障,建立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制度。健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记录追责、规范司法人员与律师和当事人等接触交往行为的制度。落实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加强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经费保障力度,确保司法公正。
六、全力推进普法守法,促进法治社会建设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科学编制“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突出宣传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突出领导干部、执法人员、青少年和基层群众学法用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和警察、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优化提升“普法责任田”工作经验。扎实推进“法律八进”活动,充分利用各类宣传纪念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扫黑除恶、环境保护、消防安全、国防教育和食品药品安全等为主要内容的普法宣传教育活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
(二)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法治文化建设,注重对市民法治理念、法治思维的培育,充分发挥法治文化的引领、熏陶作用。将法治文化建设与弘扬延安精神深入融合,厚植甘泉法治底蕴。在城乡建设中积极融入法治元素,实现县、乡镇(街道)、村(社区)法治文化公园(广场)全覆盖,形成“法治甘泉”风景线。全面推动国有企业、农村、社区、学校和机关单位法治文化建设创新发展,优化、推广“红领巾法学院”等具有甘泉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发挥法学会和法学类社会团体宣传法律的作用,发挥“最美法官”“最美检察官”“最美警官”“守法模范”等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全县普法新媒体矩阵建设,推进智慧普法,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文化氛围。
(三)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统筹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制度,建立全县统一的信用代码和信用信息平台,促进各级各类信用信息全面互联互通。加强和规范信用信息应用,推进信用监管改革,推广使用个人信用报告,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加快完善市场主体和社会成员的信用记录,切实增强信用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管理制度,建立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信用惩戒机制,规范实施联合奖惩,大幅提高违法失信的成本。健全信用修复机制, 开展“信用社区”“诚信居民”创建等,提升“信用甘泉”建设水平。
(四)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整合律师、公证、仲裁、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打造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一站式”法律服务机构,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热线、网络平台一体化融合发展,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化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制度等改革,加强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经费保障力度,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
(五)加强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全面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继续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法治校园、诚信守法企业、行政执法示范窗口等基层创建活动。加强法治乡村建设,完善居民公约、乡规民约等基层自治规范的制定、修订、备案、实施、监督程序,推动基层自治规范实现现代化转型,打造基层自治规范现代化的“甘泉样本”。围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评价指标体系,推广“两个三”工作法,推进乡村(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
(六)加强平安甘泉建设。深化新时代“十个没有”平安建设,全面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完善综治中心建设,提升综治中心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充分发挥三级综治中心作用,突出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构建源头防控、排查梳理、纠纷化解、应急处置的社会矛盾综合治理机制,深化运用“两说一联”工作机制,持续完善和提升“樊九平式”调解县域特色的品牌调解模式,创新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互补优势,形成三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诉访分离,全面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深入推进“最多访一次”。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加快推进“雪亮工程”,持续优化立体化、信息化治安防控体系,坚决防范和打击暴力恐怖、黑恶势力、新型网络犯罪和跨国犯罪,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七、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促进依法治县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
(一)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学习。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坚持以上率下,以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带头遵规、学规、守规、用规,带动全体党员遵规守纪,切实维护党章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党内法规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
(二)狠抓党内法规制度实施。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党员违反党纪、失职渎职犯罪档案查询制度。将党内法规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县委督促检查、巡察的重要内容。
八、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提升“四化”整体水平
(一)加强法治专门队伍建设。旗帜鲜明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建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制度,制定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努力打造一支党中央放心、人民满意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办事能力作为任职、晋升的重要依据。抓好执法、司法机关领导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跨部门、跨区域交流。
(二)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律师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切实发挥律师事务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强化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协会自律,完善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机制和违法违规惩戒制度,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依据《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通过全面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一支专职调解员与兼职调解员相结合的人民调解员队伍。定期进行多种形式的培训教育,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的政治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增强法律素质和调解水平,提高工作效能。加强仲裁员、公证员、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服务志愿者等队伍建设。加强执法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建立激励法律服务人才跨区域流动机制,切实解决基层法律服务资源不足和高端人才匮乏问题。
九、切实加强制度保障,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深入推进依法执政。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加强对法治甘泉建设的牵头抓总、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统一领导、统一部署,定期听取工作汇报,研究部署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问题,指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工作制度、运行机制规范化建设。
(二)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工作责任机制,制定全面依法治县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健全部门联动机制,县级相关部门切实承担职责任务,协作推进法治建设,持续增强工作合力。健全创新推动机制,紧紧围绕甘泉法治建设目标、任务,不断探索创新,结合实践成效,及时总结、提炼具有甘泉特色且可推广、可复制的亮点经验,为改进工作提供理论支持,使法治甘泉建设走在全市、全省前列。
(三)加强考核评估。将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研究制订年度工作要点,逐年逐项细化分解规划目标、重点任务,制定考核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将法治建设纳入县委巡察。构建政府内部评价、专业机构评估、社会满意度测评“三位一体”法治甘泉建设考评机制,有条件可委托第三方对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常态化推进专业机构评估工作。
(四)加强舆论宣传。综合运用各类宣传载体和文化阵地,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作用,大力宣传推进法治甘泉建设的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制度成果,大力宣传时代楷模、时代正气、时代风采,讲好甘泉法治故事,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
(五)强化项目支撑。实行清单化实施,坚持以规划带动项目建设,以项目建设促进规划落实,依法依规推进各项建设。进一步提高认识,实现法治甘泉建设与甘泉经济社会建设全面融合、深度融合和实时融合,根据建设需要,及时优化、加强项目清单。将法治建设所需经费列入各级政府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