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
甘泉县辖区道路交通管理,维护全县道路交通秩序。负责全县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发牌、检验,以及五类车驾驶员的管理、考核、发证、审验业务。负责事故预防和处理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
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队伍建设方面:认真落实队伍建设“1+9”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公安交管队伍管理长效机制。完成上级党风廉政建设目标任务;深入开展党的“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转变作风,更新理念,树立清廉形象;大力加强立功创模和先进典型选树活动,开展以岗位练兵、技能比武为主要内容的学练考活动。
车辆管理方面:规范业务监督管理,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全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窗口单位,推动车驾管整体工作上台阶。逐步推广实施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卡管理工作。
秩序管理方面:全面推行城区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深化平安畅通县和文明示范路段创建工作。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辖区实际,适时组织开展各类专项行动;做好重大节日、重要时段和特殊天气条件下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健全对客车、校车、大中型货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出租车及驾驶人的备案登记制度;组织好大型活动及警卫任务的交通安全保障工作。
事故预防和处理: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工作机制,每月对辖区事故进行全面研判、分析,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以提高事故处理工作整体水平为重点,以岗位练兵为抓手,着力提高事故民警的规范执法能力、侦查破案能力、调处矛盾能力、服务群众能力。
法治宣传:全面落实公安部四个规定、两个规范;结合新修订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年内组织对全市交通民警及协管员开展不少于4次的执法教育培训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全面提高民警执法综合素质。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主线,以“五进”、“四创建”为载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现代文明交通理念。
文秘综合工作:做到全年、半年及阶段性工作有安排、有总结;按时签收支队文件,大队网站更新及时,运行良好;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突发、重大事件信息报送及时准确,政令、警令畅通。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决算包括1个决算单位 。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甘泉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68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29人;实有人员68人,其中行政编制39人、事业编制29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 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总收入899.84万元,2016年总收入898.46万元,增加了0.8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工资。本年度总支出899.35万元,2016年度总支出898.46万元,增加了0.8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工资。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收入899.84万元,财政收入899.35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49万元。2016年收入898.46万元,年初结余为0.49万元。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支出899.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6.48万元,项目支出162.87万元,年末结余0.49万元。2016年度支出898.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78.99万元,项目支出17.47万元,年末结余0.49万元。

(二)2017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 899.35 万元,2016年收入898.46万元,增加了0.8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工资。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899.35万元,2016年支出898.46万元,增加了0.89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益性岗位工资。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支出财政拨款支出为899.3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657.35万元(道路交通管理支出652.35万元、其他公安支出5万元),教育支出1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40万元,其他支出2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9.35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94.35万元(内含基本工资296.27万元,津贴补贴278.20万元,奖金19.8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42.14万元(包括办公费8.46万元,印刷费12.37万元,水费2.15万元,电费10.35万元,邮电费3.52万元,取暖费1.52万元,差旅费5.21万元,维修(护)费42.20万元,培训费12.35万元,公务接待费3.30万元,被装购置费4.50万元,劳务费1.2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表。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型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 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31.83万元,用一般预算拨款的办公经费列支“三公”经费31.83万元,较上年32.27万元,减少0.44万元,原因: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为0批次0人次费用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公务接待费为50批次471人次费用3.3万元,较上年3.41万元,减少0.11万元,原因是减少压缩开支,减少公务接待;公务用车购置费为0万元,较上年0万元,增加或减少0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53万元(包括燃料费、维修费、停车费、通行费、保险费、审验费等项目),较上年5.09万元,增加23.44万元,主要原因是业务量增大。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培训费支出,较上年没有变化。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会议费支出,较上年没有变化。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05万元,认真落实队伍建设“1+9”制度体系,建立健全公安交管队伍管理长效机制;规范业务监督管理,完善便民服务措施,全力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窗口单位。
全面推行城区道路交通精细化管理,深化平安畅通县和文明示范路段创建工作;建立完善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常态工作机制,每月对辖区事故进行全面研判、分析,及时发现、消除事故隐患;以提高事故处理工作整体水平为重点,以岗位练兵为抓手,着力提高事故民警的规范执法能力、侦查破案能力、调处矛盾能力、服务群众能力。
全面落实公安部四个规定、两个规范;结合新修订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年内组织对全市交通民警及协管员开展不少于4次的执法教育培训和法律法规知识考试考核,全面提高民警执法综合素质。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为主线,以“五进”、“四创建”为载体,大力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倡导现代文明交通理念。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部门单位完成142.14万元,2016年完成249.32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07.18万元,减少原因是压缩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并已公开报表。
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3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等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5.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为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和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两类。
(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主要是根据政府职能进行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简单地说,就是“钱用到哪里去了”。设置类、款、项三级。
类级科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节能环保、农林水支出等17个大类。
款级科目。是在类级科目下,进一步明确资金的具体使用部门,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大类下,设置了人大事务、政协事务等款级科目。
项级科目。是在款级科目下,反映资金使用部门的具体投向。如人大事务款级科目下,又设置了行政运行、机关服务、人大会议、人大立法、人大监督等项级科目。
(2)支出经济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也就是“花的什么钱”。支出经济分类科目设类、款两级科目。主要科目有:
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下设工资、津补贴及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等款级科目。
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下设日常公用经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会议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购置费、劳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款级科目。
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个人和家庭等方面的补助支出。下设离休退休费、社会福利、生产补贴(包括国家对农民发放的农机具购置补贴、良种补贴、粮食直补等)、住房补贴等款级科目。
1.政府购买服务:政府购买服务是为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事分开和政社分开,进一步放开公共服务市场准入,改革创新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和方式,构建多层次、多方式的公共服务供给体系所采取的重要措施。其主要内容是政府将部分基本公共服务、社会管理服务、行业管理与协调、中介技术服务等事项,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选择承担相关服务的社会力量,并向其付费,由社会力量提供相关服务。
备注:2017年我单位决算公开已经过保密审查,单位主要负责人已审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