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现将《延安市甘泉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草案)》进行公示,后附延安市甘泉县城市更新专项规划〉(草案)。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甘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反映情况必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
1.公示时间:2026年4月27日—2026年5月26日,共30日。
2.联系电话:0911-4222647,联系人:丁凯锋
甘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