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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内容
姓  名:
魏**
信件编码:
GPPS20260506QVFH
来信时间:
2026-05-06
信件状态:
已办结
信件标题:
恳请县长组织解决高楼抛物的安全隐患
信件内容:

尊敬的县长,我父母是甘泉县美水街道办太皇山美水花园C区1号楼2单元1004住户,由于有老年病,身体不方便,习惯在楼下行道锻炼。该小区高楼高空抛物频频发生,给房管局说房管局办公室说公安管,报警警察来,找不到抛物人,物业没有配套高空抛物监控,社区说他们很尽力,物业年年交,抛物危险找不到抛物人,也找不到人管。短短一年抛物光顾一个人三次(去年秋天楼上泼水撒到我母亲人身上,今年3月楼上丢喝下饮料纸质包装打在下边人的衣角,5月6日楼上丢土豆打在人的脸部和胸肩部,脸部轻微擦伤),这样的高频率抛物,小区楼下行道成危险区,人的生命安全都没有保障。事情发生时,楼下聚集不少住户说自己也遇到同样高空抛物,这样的小区敢住吗?这样的事,到底要谁管,要谁负责?恳请县长在百忙之中管管这样的事。反映人:魏宏。

回复内容
回复时间:
2026-05-08
回复单位:
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事处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对县长信箱的关注和支持!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事件发生后,社区工作人员第一时间与小区物业对接核实情况。物业经理反馈,5月6日早晨确实有派出所民警到小区查看监控,起因是有居民报警称楼上抛物砸伤楼下老人。同时,社区网格员进入小区开展上户排查,现场确认存在高空抛物痕迹,进一步证实了该小区高空抛物问题的真实性。

针对此次事件及小区高空抛物频发的问题,物业经理表示,物业公司已在小区各个单元张贴禁止高空抛物的警示标志,同时会安排人员安装高空监控摄像头,以此加强监管、震慑抛物行为。此外,社区工作人员针对涉事单元楼全体住户开展逐户上门宣传,面对面普及高空抛物的人身危害、法律责任与追责规定;同步制作专题宣传素材,通过线上线下多渠道引导居民牢固树立安全意识,自觉杜绝高空抛物违法行为。

甘泉县美水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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