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文化和旅游局 / 部门职能 / 正文

文化和旅游局

机构职能

一、领导机构

姓名:郭毅

职务: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分管工作:主持文化和旅游局全盘工作。

电话号码:0911-4225209

姓名:胡金飞

职务: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文物保护中心、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旅游景区开发中心;联系广电网络公司。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纪检、文化和旅游市场行政执法、安全生产(消防)、信访、平安建设、扫黑除恶、“扫黄打非”、重大项目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

姓名:谢易晋

职务:副局长

分管工作:分管图书馆、文化馆、办公室;联系新华书店、各乡镇(街道)综合文体中心工作。

负责党建、宣传思想和精神文明;公共服务、文化艺术、宣传推广、局机关行政事务、工会、妇女儿童等工作。

联系电话:0911-4221180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省市文化、旅游、广电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订全县文化、旅游、广电政策措施,起草旅游方面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规划全县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广电事业发展,拟订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旅游、广电及相关行业融合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系统体制机制改革。

(三)管理全县性重大文化旅游活动,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重点设施建设,组织管理和促进文化、旅游、广电行业对国内外的交流、合作和宣传、市场推广,制定全县文化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全域旅游。

(四)负责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指导推进艺术创作与生产,推动各艺术门类、各艺术品种发展;制定县级文化艺术比赛、评奖等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县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公共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功能配置,深入实施文化、广播电视惠民工程。

(六)指导推进全县文化、旅游、广电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旅游、广电行业大数据和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七)负责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工作,负责国家级陕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延安)建设的甘泉项目。

(八)统筹规划和推进文化产业、旅游产业、广播电视事业的发展,负责文化、旅游、广电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开发利用工作。

(九)指导全县文化、旅游、广电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广电市场安全生产和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广电市场。

(十)负责管理全县广播电视和卫星电视的传输覆盖、节目收录和传播及安全播出、广播电视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组织管理重大广播电视活动,监管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视听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

(十一)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协调推进三网融合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组织查处全县性、跨区域的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督查督办大案要案,维护市场秩序。

(十三)指导假日旅游、红色旅游、乡村生态旅游、旅游特色街区、公园等旅游新业态工作。

(十四)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联系电话:0911-4225209

四、办公地址:甘泉县屯体育场二楼203室

五、办公室时间:

4月1日-6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7月1日-8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9月1日-9月3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10月1日-3月31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办公地址

甘泉县县屯体育场

联系电话

0911-4225209